商貿-商場企業考評標準
1.本評定標準適用于商場企業(包括百貨商場、超級市場等相關企業),其他商業企業可參照執行。
2.本評定標準共13項考評類目、47項考評項目和132條考評內容。
3.在本評定標準的“自評/評審描述”列中,企業及評審單位應根據“考評內容”和“考評辦法”的有關要求,針對企業實際情況,如實進行扣分點說明、描述,并在《自評扣分點及原因說明匯總表》(見附表)中逐條列出。
4.本評定標準中累計扣分的,直到該考評內容分數扣完為止,不得出現負分。有需要追加扣分的,在該考評類目內進行扣分,也不得出現負分。
5.本評定標準共計1000分。最終評審評分換算成百分制,換算公式如下: